关于印发《来安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提升全县校园安全卫生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5-08 16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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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卫生工作,立足打基础、补短板、利长远,尽职履责,齐抓共管,加快构建系统、科学、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,建设平安校园,全力守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  一、总体目标

    到2023年底,全县各校(包括中专学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)专职保安配备、“护学岗”设置、校园封闭化管理、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联网“4个100%”进一步巩固,中小学生近视率、肥胖率逐年下降,学校校医或专(兼)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>70%,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,全年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。

    二、主要任务

    (一)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。

    1.完善管理责任机制。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清单、年度任务清单,建立县级相应清单。健全来安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,实行分管教育和公安的政府领导“双组长”制,在县教体局设立办公室,统筹协调、监督指导校园安全卫生工作。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卫生党组织书记、校长(园长)负责制,履行主体责任,配齐配强队伍,强化培训,提升管理水平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2.完善隐患排查机制。常态化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,建立台账,细化措施,明确责任,规定整改时限,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(附件1),实现隐患排查、登记、整改、报告、销账闭环管理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3.完善应急处置机制。及时修订防溺水、校园欺凌、传染病防控等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建立涉校涉生案事件应急指挥、联动处置、舆论引导、责任倒查一体化工作机制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、安全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。认真落实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要求,紧急信息30分钟内电话报告、1小时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。继续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和事故理赔全覆盖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公安局、县网信办)

    (二)持续夯实学校“三防”建设。

    4.强化人防建设。根据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(试行)》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员,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,至少配备1名;100人以上、1000人以下的学校,至少配备2名;超过1000人的学校,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。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,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。专职保安员实行持证上岗,接受公安机关指导、管理,每年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15天。严格落实“警校家”共同参与的“高峰勤务”“护学岗”机制。对学校专职保安员和“护学岗”配备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,确保100%达标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公安局)

    5.强化物防建设。全面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。在校园门口设置防撞石球、拒马等硬质防冲撞设施。校门实行24小时值守,校门口值班室配全防刺背心、橡胶棍、钢叉等防卫器械。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楼宇加装防护设施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对学校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完成情况逐校组织验收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6.强化技防建设。持续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、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,每月一次检测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,随时巡查校园视频监控,发现问题,立即整改,做到重点部位、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,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,确保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与公安部门联网100%。根据实际,逐步安装电子门禁、人脸识别、行为采集等技防设施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公安局)

    (三)突出重点领域源头防范。

    7.加强预防学生溺水。组织开展2023年防溺水专项行动。常态化开展防溺水“1530”宣传教育,利用主题班会、国旗下讲话、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栏、家长群等形式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,重点对留守儿童、单亲家庭儿童、困境家庭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中高考毕业生等加强宣传,防患于未然,全面加强家校沟通合作。建立周末、节假日防溺水“学生互助小组”,相互监督,相互提醒。加强校园及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。加强重点水域管理,全面排查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隐患点,持续加大投入,完善防护设施,配置应急救护装备,开展定期巡查检查。(责任单位:县防溺办、县开发区管委会、县水利局、县城管局、县住建局、各乡镇)

    8.加强防治校园欺凌、暴力。利用主题班会、国旗下讲话、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欺凌、性侵和暴力等专题宣传教育,加大《防范校园欺凌“四不”》(附件2)、《女孩性保护十条忠告》(附件3)等宣传。中小学每月一次开会研判风险、研究部署,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面排查,完善教职工、学生(班级、小组、宿舍)发现、制止、报告制度和校园欺凌举报、咨询平台。组织安保人员常态化校内巡逻,组织护学岗警察执勤后进校巡查。对发现的苗头迹象和隐患点,及时调查了解原因,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,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采取教育和矫正相结合的一对一帮扶。根据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,完善校纪校规,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,对实施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惩戒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公安局)

    9.加强传染病等防控。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,倡导文明、绿色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全面加强师生“健康第一责任人”意识。结合季节变化着重宣传流感、诺如病毒、水痘、手足口病、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,正确引导学生养成“勤洗手、喝开水、吃熟食”等良好卫生习惯,培养学生自我健康意识,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。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,利用大课间等时间,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,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。做好近视眼防控工作,有序配置护眼灯、可升降桌椅等。制定、实施校园新冠肺炎感染防控方案、应急处置预案、开学工作方案,严格落实晨午检、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,建设运行中小学、幼儿园卫生室(保健室),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,与相关医院建立稳定的对接机制,定期邀请到校指导、培训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卫健委)

    10.加强防范个人极端行为。加强校园高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,降低师生校内坠楼风险。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、生命安全教育和 挫折教育,按照标准配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心理委员,积极推进县心理辅导中心、学校心语室建设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筛查,每学期开学初开展一次特异体质、基础疾病、特殊家庭等排查,“一生一策”建立心理成长档案,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帮扶台账(附件4),重点关注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。建立健全师生联系和同伴互助制度,构建平等友善、团结互助的同学关系,坚决防止因教育方式不当或人际关系不和谐引发心理问题,导致个人极端行为发生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11.加强交通安全管理。联合抓好“黑校车”排查整治,规范校车使用许可,提升校车服务能力,强化校车安全监管,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。完善校园周边减速带、交通标识等设施,加强监管,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、超速等行为。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,定期检验检测,定期培训校车司机、照管员,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。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排统计,建立交通安全台账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,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“黑校车”和违法违规营运车辆,12周岁以下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、16周岁以下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车、18周岁以下的学生禁止骑摩托车。达到年龄的,骑车坐车须戴头盔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公安局、县交通局)

    12.加强食品安全管理。坚持食品安全校长(园长)负责制,严格落实校长、老师、家长代表陪餐制度。压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“明厨亮灶”建设,实行食品原料采购、贮存、加工、销售等全过程监督管理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,定期开展宣教培训。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,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、体检和教育管理。来安中学、来安四中、来安二小等15所学校健全食品安全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市管局)

    13.加强水、电、燃气和消防安全管理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、人员训练和应急演练。对用水、用电、燃气和消防设施设备,实行日巡查、月检查、重大节日前全面排查制度。严管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、充电等行为,电动自行车棚要设置具备定时充电、自动断电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。会同消防部门建立学校火灾情况、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,开展专项治理和联合督导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、县消防救援大队)

    14.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。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,建立落实“双人保管、双人收发、双人使用、双人运输、双把锁、双本账”管理制度,明确学校和实验室负责人的安全责任。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,按规定进行请购、领用、使用、回收、销毁危险爆炸品、化学品、生物安全等。配备监控、泄漏检测报警、通风、防火防爆等设施。制定并定期演练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15.加强校舍安全管理。对校内景观水域、室外平台、在建工地等,要合理设置警示标志、护栏等,防止意外发生。对建筑结构安全、周边环境安全、使用安全、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等,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隐患全面排查,逐校、逐栋、逐点分类建立台账清单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,在加强宣传教育警示的同时,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。D级危房必须无条件立即拆除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16.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。由县委政法委牵头,组织县委宣传部、公安、城管、市管、文旅、教体、各有关乡镇等,每学期开学前和中期各组织一次专项行动,加大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,网吧、游戏厅、小商店、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,及时查处抽奖类游戏和向学生销售香烟(电子烟)、问题食品、有害玩具、淫秽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。主动对接公安、卫健等部门,了解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特殊人员信息动态,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并做好安全管控。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,严格落实最高检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积极协调检察系统开展三级检察长进校园活动,持续做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和“三书一函”整改。坚决依法拆除校园周边违建,铲除滋生“黄赌毒”土壤,取缔无证无照的小饭馆、小诊所、小旅馆等场所。(责任单位:县委政法委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公安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市管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教体局、各乡镇)

    (四)切实筑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

    17.提升安全教育。严格落实“1530”安全教育模式(每天放学前1分钟,每周放学前5分钟,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)。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,每学期开设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0学时。注重线上与线下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依托安全教育平台、微信群、QQ群等,创作推送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的教育内容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18.提升应急演练。主动对接有关部门、机构,邀请专业人员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不同类型的急救、演练,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、应急处置能力。幼儿园每季度、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,寄宿制学校要开展夜间应急疏散演练。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现场讲评,及时总结,凝练经验。(责任单位:县教体局)

    19.提升社会协同。建立家校联系制度,互通互享信息,消除“监管真空”,加强法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警示教育,强化家、校、社协同育人。推动有关部门、新闻媒体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,支持播出或者刊发公益广告,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、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。(责任单位: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乡镇)

    三、工作保障

    (一)组织保障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健全沟通协调联系、形势分析研判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,根据校园安全不同类型,明确责任,积极应对,妥善处置。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,围绕具体任务,细化工作措施,扎实有效推进,加强配合协同,确保落实到位,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,形成报告,盖章,报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axjtjawg@163.com。联系人:陈邵治;联系电话:5611995。

    (二)经费保障。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、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,追加年度预算,保障公办学校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经费。民办学校、幼儿园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。

    (三)督导考核。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各有关单位、各乡镇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;纳入各公办学校综合考核,实行校园安全卫生责任事故一票否决;纳入各民办学校、幼儿园年检,对安全隐患不排查的不通过、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、对安全责任事故不处理的不通过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、通报,凡是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将追责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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